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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
专项整治线索征集公告

时间: 2023-10-16 17:35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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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完善全流程审批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和全流程在线审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根据《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为扩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问题反映渠道,我办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汕尾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2023年1月以来,在汕尾高新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出现下列问题线索:

  (一)线下审批、线上补录、体外循环的问题。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或环节要求申请人在不同窗口重复申报、重复提交材料;审批部门线下审批通过后再进行线上补录;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在提交正式申请前进行预审查;在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审批前强制设定预审程序,或以提前服务、咨询、沟通等名义变相实施预审,要求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后才能正式提交申请材料等。

  (二)相关部门审批信息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同一审批服务事项或环节要求申请人或审批人员在不同系统重复填报、重复提交材料等。

  (三)中介服务仍然较多、时限较长、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将无法律法规依据清单外的中介服务事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未将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专家评审、会议审查、征求意见、现场核验等纳入系统管理;未按照全流程、全覆盖的要求统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为规避审批逾期,在临近办结时限前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人重新提交申请等。

  (四)违规设立或实施审批、将政府职责交由其他单位承担、强制申请人接受特定机构审查、服务等“隐性审批”问题。要求办理无法律法规依据清 单外的审批事项、提交清单外申请材料;违规扩大审查内容或审批服务事项适用范围;违规将审批工作交由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承担;强制申请人接受指定机构设计、检测、测绘、施工服务等。

  二、线索提交方式

  (一)信函:汕尾高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通信地址:汕尾市城区红草镇三和路中段汕尾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12,邮编:516600

  (二)邮箱:swxqgjb@163.com

  (三)联系电话:0660-3448966

  为便于沟通,反馈信息,确保我办能够完整了解所提意见建议,请提供线索的市民在信函封面、传真等署名“关于汕尾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线索”字样,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欢迎广大企业、群众进行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对于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或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核查,并及时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汕尾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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