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2010年1月《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小区的共用水电费分摊问题,由各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请您向属地发展改革部门咨询。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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