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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争议调解办理流程是什么?

时间: 2024-12-22 09:01
来源:省发改委
发布机构: 汕尾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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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审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依法受理或不受理,将申请书转达被申请人。 

2.调解:以书面或其他方式通知有关当事人举行调解的地点和时间;组成调解庭进行调解。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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