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汕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年)》,提出把汕尾新区建设成为宜业、宜游、宜居的现代化新区的总体要求,并要求在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依据《总体规划》编制低碳生态专项规划。
为贯彻落实《总体规划》 ,加快推进汕尾新区开发,为下一步经济区低碳发展与生态建设提供指导,编制《广东汕尾新区低碳生态专项规划(2014-2030)》。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及产业、能源、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设计规范及标准,与《广东省开展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东汕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3-2030 年)》、《汕尾市总体规划(2012-2020)》等广东省、汕尾市相关规划以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相衔接,凝聚各界对低碳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的共识,创新汕尾新区滨海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模式,开拓滨海低碳生态城镇化发展新格局,走出有别于珠三角地区高能耗、高污染发展路径的低碳发展新道路,全面提升汕尾新区的宜居、宜业、宜游水平。
低碳生态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构建沿海岸、链条型、组团式的低碳城市空间体系。优化新区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护修复品清湖、尖峰山等生态隔离,以网络化生态廊道引导建设滨海环湖的生态安全格局;推进快速公交系统建设,以大运量公共交通发展引导构建复合紧凑的城市生活格局;加快高快速路和信息系统建设,打造集群化、循环型的现代产业格局。以绿色基础设施网络、社会基础设施网络和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为引导,建设品清湖新城等功能复合的综合服务社区,红草、红海湾等产城融合的现代产业集聚区,遮浪、金町湾、鲘门等生态宜游的特色休闲社区。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引导城市空间立体开发,科学开展围填海,推进农村低效土地整理和复垦复绿。
二是优先保育特色生态碳汇资源。加强海洋、湿地、森林、农田等新区特色自然生态资源的维育与合理利用,提高海洋、湿地、森林以及农田等碳汇能力。完善通山达海的城市绿化系统,推进铜鼎山等郊野公园建设,构建环城绿带、组团生态绿楔、生态景观林带等绿色廊道,建设环品清湖等绿道网,加强滨海沙滩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建设。严格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完善碳汇研究、碳汇监测等管理体系建设。
三是探索能源生产基地的低碳能源体系发展模式。重点改造提升传统能源,加强太阳能、潮汐能非化石能源利用,积极推广天然气,建立多元化的清洁能源供给体系。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探索汕尾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发展社区小型化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推动农业、工业和商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建立智能化的能源管理平台,争取开展能效电厂、直购电等能源管理试点。
四是全面促进资源节约低碳利用。加强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推进节水供水体系,建设雨水收集与节水工程,加强奎山河口等城市水系及近岸海域的水环境污染防治和综合管理。探索烟尘颗粒物等工业废气的资源化利用,加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五是转变高碳排产业依赖,积极培育低碳产业。促进电力、电子信息、传统农渔业等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培育现代低碳型产业体系,促进港口及高铁物流、商贸会展、节能环保服务、滨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振兴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绿色能源等绿色海洋新兴产业,培育新型节能环保制造业,加快发展生态观光型农业。
六是建立物流、人流高效流动的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发展铁路、水运等高能效运输方式,合理布局综合客货换乘枢纽,加快形成多式联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强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促进低碳排、低能耗的交通运输方式发展。完善绿色交通系统,积极运用高技术、低成本的先进公共交通运行方式,建设绿色公共交通网络,营造良好的慢行交通环境和建立便捷的接驳换乘系统,提升居民公交出行比重。
七是构筑融合本地民风习俗的低碳生活体系。建设现代低碳生活社区,引导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结合社区中心就近布置,围绕社区中心建设一批社区体育公园、社区主题公园,开展低碳示范社区评选认证和奖励活动。借鉴汕尾传统建筑群落布局特色优化建筑空间布局,传承海陆丰传统民居建筑的低碳技术,提升建筑单体低碳设计水平,推进绿色建筑的设计、建设、改造等工作。积极倡导汕尾特色低碳生活方式,加强低碳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低碳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