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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汕尾市5G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间: 2023-09-20 09:57
来源:汕尾市政府
发布机构: 汕尾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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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办函〔2023〕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市5G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全市5G产业发展的领导,加快构建立体泛在智能的5G网络体系,推进5G应用场景建设,提升我市城市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因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经市政府同意,现调整汕尾市5G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汕尾供电局、中国电信汕尾分公司、中国移动汕尾分公司、中国联通汕尾分公司、中国铁塔汕尾分公司、广东广电网络汕尾分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5G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二、工作机制

        (一)日常工作。汕尾市5G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汕尾电信、汕尾移动、汕尾联通、汕尾铁塔等单位抽调,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工作领导小组的政策文件制订、修改与督促执行;协调推进全市5G网络建设、5G技术创新、5G融合应用、5G产业发展、5G产业园建设、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等工作。

        (二)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通常在第一季度末、第三季度末召开。第一季度会议总结上一年工作情况和研究当年工作计划,第三季度会议总结上半年工作情况和研究下半年工作任务和推进措施。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20个工作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并提供议题、议程、参会单位等建议和需研究解决的具体事项情况。会后,会议纪要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工作通报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季度向成员单位通报5G工作情况,并抄送市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根据4月底、7月底、10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上季度的工作情况;12月31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全年工作情况。

       (督促检查制度。各成员单位对领导小组明确的工作任务要抓好落实,及时报市领导,并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的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督促检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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