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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高新区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13 12:0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汕尾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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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汕尾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现按要求公布汕尾高新区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详细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汕尾高新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一)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按照法定公开要求,通过汕尾高新区门户网站及时有序公开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项目建设信息等政府信息。依托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围绕高新区的热点问题,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提升文件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1条,新增专题专栏1条。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新增开设“汕尾高新区”微信公众号,扩大高新区信息发布的范围,增强影响力;同时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和网络安全管理,强化常态化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坚持深化门户网站建设,充分整合、灵活运用宣传资源,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审查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76.8119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汕尾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存在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下来,汕尾高新区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条例》,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巩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更加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热点,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机关未制发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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